为进一步指导和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为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更具可操作性的指引,按照《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24〕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于2025年12月发布。
2024年1月,财政部印发《指导意见》,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在全所范围内统一的基础性标准体系。《指导意见》指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应总结国内外大型跨国企业在标准化建设与实践方面的成功经验做法,集中行业智慧力量,梳理提炼能够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和服务标准化的基础性标准清单,构建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指导性框架,并根据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基础性标准体系的落实情况,适时修订完善指导性框架,并针对框架中的具体项目出台细化指引;会计师事务所是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的主体,应参照指导性框架,在本所现有政策、程序、标准的基础上,积极投入资源,建立健全符合本所实际情况的基础性标准体系。为帮助会计师事务所更好地理解和落实《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指导和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参照指导性框架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符合本所实际情况的基础性标准体系,中注协起草了《指引》。
《指引》共十五章。第一章至第二章介绍了《指引》的制定背景、目标和定位,明确了基础性标准体系的概念和目标,以及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实施应当遵循的主要原则。第三章至第十五章,分别针对基础性标准体系指导性框架中会计师事务所的战略、组织文化和行为守则、内部治理机制和管理体系、风险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信息化管理制度、知识资源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投资管理制度、品牌管理制度、网络管理制度、对基础性标准体系的监控和整改机制等十三个具体项目提供了指引,包括各项目的目标、基本要求、事务所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构建基础性标准体系的具体措施。
《指引》旨在为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提供参考,不具有强制性。《指引》强调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综合考虑本所的规模、组织形式、分支机构数量、业务类型、管理模式等实际情况,在本所已有政策、程序、标准的基础上,参照《指引》有关内容,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符合本所实际情况的基础性标准体系,切忌照搬照抄不符合本所实际情况的示例。
下一步,中注协将持续跟踪深入调研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情况,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援助,还将总结提炼优秀经验和做法,在全行业推广,并及时修订完善职业准则予以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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